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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灵魂的蹂躏
刺字。古代的一种肉刑,亦称墨刑,汉代称黥刑。于罪人面上刺字,以墨涂之,故称。汉文帝废黥。五代后晋天福中始有刺配之法,宋元盛行,据罪状之不同分别在犯者面部﹑额部﹑项部﹑臂部或身上刺字,用以标明犯罪事由及发遣地点。
宋代军士也常须刺字,以作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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