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七 章 庐山真面目  魂兮归来之冲出地狱的战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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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会说话。你是说,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对吗?

第十八章

灵魂的蹂躏

刺字。古代的一种肉刑,亦称墨刑,汉代称黥刑。于罪人面上刺字,以墨涂之,故称。汉文帝废黥。五代后晋天福中始有刺配之法,宋元盛行,据罪状之不同分别在犯者面部﹑额部﹑项部﹑臂部或身上刺字,用以标明犯罪事由及发遣地点。

宋代军士也常须刺字,以作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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