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很喜欢微笑,有时无意中听街坊邻里说,觉得我是个和颜悦色,对任何事物都很有耐心的人。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都只是表象而已。
我是在笑,可是从未觉得真正开心。而之所以和颜悦色,大概是因为对一切都失去了执念,秉着听从天命的无为态度,心境逐渐寡淡平和,却也离当初那个个性鲜明,张扬不羁的祝霖越来越远。
至于嬉笑怒骂,放荡形骸,更是遥远的,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吃晚饭一起去打网球好吗?”夏志英捧着汤碗喝的唏哩呼噜,乌溜溜的眼睛望着我,同时望着我的还有那只叫做牧牧的小狗,我不禁莞尔,这倒真是物似主人形。
不过就算他们再怎么巴望,我也实在是抽不出空暇啊。打工赚钱,念夜校充电,回来还要替这个生活自理九级残障的夏少爷整顿起居,同时替牧牧这条笨狗洗澡添粮,我哪里还有这个纽约时间陪他们一人一狗胡闹。
“晚上要去t学院上课,你自己和牧牧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