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还是不要想了。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觉得自己写的好啰嗦
☆、签运
第二天早上起来后,两人在楼下大堂汇合,谢灵真的是一个奇妙的人,感觉过了一夜,整个客栈的人,无论是跑堂的小二,还是上房下房里的客人,和他都成了朋友,吃一顿饭,一直在和人打招呼,所以本来一盏茶时间就能够吃完的早饭,被谢灵硬是吃了半个多时辰。
江小池敲敲桌面,说,“快吃吧你,这饭菜早就凉了。”
“没事,其暖在吾心,甘在吾胃,足矣。”
江小池无语。
江小池问谢灵之后的安排,谢灵说他要去雍城,离这里一天的路程。江小池算了一下,雍城并不在她的计划中,但是去了雍城后,往西方再走一点,就是商队行程的一个点,再一合日程,若是商队不因她而耽搁的话,也应当是到了雍城。
不过商队的人也都知道她武功尚可,身上又带有钱财,所以无需多担忧,好歹她也是一个大土匪,要有人能够轻易的欺负到她头上,也是需要点本事的。
“那我也要去雍城。”
谢灵眼里含着戏谑,“好啊。”
江小池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一想,他是官家公子,自己是大土匪,要害羞也是他害羞才对啊,正面回了过去,眼睛里面充满了挑衅。
谢灵埋头低笑,双肩发抖。
两人的行李都不多,牵了马匹打算继续出发,可是江小池一看自己的小杂毛,再看看谢灵的高头大马,心中有些不乐,谢灵自然是看出来了,笑着把两人手中的缰绳换了换,“我觉得江姑娘的这匹马很有意思,能让我骑一下吗?”
江小池狠狠地点头。
换了高头大马的江小池十分开心,看着旁边骑小杂毛的谢灵尤其开心,谢灵心想,一匹马能讨得一位美人芳心也是不错的买卖,要不把这匹马送给她,又突然记起这匹马也不是自己的,送了估计回去得被宰,还是算了。
“你这马是哪里来的?感觉很不错。”毛色泽鲜亮,背部腿部流畅,怎么看都是精品中的精品,马中的的卢赤兔。
谢灵思索,这马是贡品,那肯定是极好的,可是这话不方便给江小池说,决定还是搪塞过去,“这是我朋友听说我要出远门,借给我的。”
哦——果然还是穷人,出个门都要借马。
谢灵对马匹之类其实并不在意,从小见惯了各种良驹,汗血宝马之类的家里都一大堆,所以觉得并没有什么不同,反而是江小池的这匹小杂毛,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着实有趣。看着路旁的风光,因为摇摇晃晃的,也多了一份别致。晃到午时,谢灵觉得自己眼前的任何东西都充满了动感。
不过从三合去雍城确实远,本没有多少时间给两人闲溜达,但奈何江小姐性本质朴,尤好嬉戏,看到美丽的小花就驻足采摘,看到似乎能吃的果子也下马试上一口,见到山间清泉忍不住去嬉戏一番。
林间繁花竞开,绿水涧石环绕,草如碧丝,树木蓊蔼,鸟犹逍遥。
江小池抓到一只野兔后放声大笑,说是要加餐,谢灵牵着两匹马,看着幼稚的她笑。不过说是要加餐,可是小池却又舍不得杀了这兔子,最后不得已放了。
谢灵安慰说,正所谓君子远庖厨就是这个理,看来江姑娘已经在向君子靠齐。江小池觉得也好,当多了小女子,偶尔当当君子换换口味也好,咬下一颗才采来的桑葚,被酸得眼泪直流。
谢灵从怀里拿出一个香梨,“姑娘还是吃我的这个梨罢。”
“我才不要,再说了你不就这么一个梨了吗?”
“待会儿路过农家的时候,再问他们讨点饭吃便是。”谢灵把梨擦擦,“姑娘还是少试这山间美味,你我皆不懂,这万一有毒,又荒郊野岭,不懂歧黄之术,恐怕不妥。”
“不会啊,我从小在山里长大的。”黑水寨位于洛公山,其山川秀丽,四季如画,物种丰富,山花、山药、山珍、山兽,一应俱全,若是住在里面,基本能够自给自足,“这些东西我大多还是知道的。”
“是吗,江姑娘博闻多识,真是厉害。”
“要是有机会的话,也想带你去看看,可惜……”
谢灵沉思片刻,“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去看看,不过现在,姑娘去了雍城后有何安排?”
江小池有什么安排?江小池的安排就是没有安排,来雍城都是临时跟着谢灵来的,若是硬要说什么安排的话,不如说就是跟着谢灵。想到这里,望向谢灵,谢灵心中顿时明了,可是,他已经约好三日后雍城汇合,带着江小池可不太方便。
“我听说雍城有一处庙宇,热闹非凡,香火不断,我们倒是可以去一拜。”
谢灵不知道,若是他生在千年以后,或许有一个职业很适合他——导游。
到了晚上后终于是到了雍城,赶紧找了地方投宿,谢灵告诉江小池,明日他要先去驿站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