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  媳妇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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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冲到谢征脚边捡起风筝,正要跑回程故身边,后衣领突然被人勾住。

谢征蹲下来,大衣的衣摆落在地上。

他拍了拍程木瓜的脸,温柔得非常刻意:“叔叔很久没见到你爸爸了,想和他聊会儿天,你看行吗?”

照常理来说,被他如此哄,再勇敢的孩子都会哭着跑远,程木瓜却丝毫不怵,笑嘻嘻地说:“好哇,那我爸爸暂时交给你,我去找佳佳妹妹!”

“瓜瓜!”看着儿子跑远,程故之前装出的淡定不见了,目光一与谢征对上,脚步就下意识地往后一退。

谢征却往前一步,右手一抬,捏住程故的下巴,轻声说:“既然程队记得我与你说过的话。那程队还记不记得,我对你做过的事呢?”

03

在遇上程故之前,谢征从不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会爱上一个男人。而遇上程故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亦从未想过自己会对这位聒噪烦人的副队长生出那方面的心思。

程故给他的第一印象,是明艳的美。

莫说在军中,就是在谢征见惯的上流圈子里,程故的长相也称得上惊艳。

但这位漂亮副队长给他的第二印象却相当糟糕——带训第一天就迟到,也不检讨,垂着脑袋听队长训完话,回头就被几名老队员逗得拍腿大笑,帽子笑掉了也不捡,毫无军人的威严。

谢征受过礼仪训练,虽不至于苛求“笑不露齿”那一套,但一到特殊行动组就摊上这么个花瓶上司,心里还是相当膈应。

他瞧不上程故,从程故的外表与带训迟到这两点,就草草将程故丢进“花瓶”那一拨里。

直到被花瓶招惹上。

谢氏家大业大,谢征从小就被当做继承人培养。谢家前几代从军从政,老爷子给子孙们定了规矩,男儿若想今后在家族企业里谋事,年轻时必须去军中吃几年苦。谢征少时沉默少言,却聪慧过人,进入青春期后个头也长得快,看上去比同龄人老沉不少。

16岁那年,父亲问他愿不愿意提早去军校。

父母有自己的打算,祖上的规矩不能坏,儿子迟早要去部队锻炼。与其拖着,还不如早去。

早去,便能早回。

谢征明白父母的心思,不过是想他二十出头时回来,那时几位堂兄弟还在军中,同辈里无人与他竞争。

对家业,他没多少兴趣。但对其他事,也提不起太大兴趣,于是过完16岁的生日,便按照父亲的安排去了军校,并在那里脱胎换骨,不仅被特种部队看中,挑去与特种兵同训同住,还一起去国外参加了特种兵技能比武。

他拿了几个单项第一,尚未毕业就接到军方特殊行动组抛来的橄榄枝。

特殊行动组人数极少,优中选优,成员几乎全来自下一级特种部队,只有谢征是个例外。

毕业当天,谢家派直升机来军校接人,谢征却上了特殊行动组的步兵战车。

谢父气得发抖,谢母担心得落泪,唯独谢老爷子相当满意,连夸谢征有血性,有出息。

当然得夸。近些年谢家子辈在军队镀的金越发显得成色不足,要么去军校深造,要么在机关挂职,没有一人去过野战部队。

谢征倒好,不仅去了野战部队,去的还是金字塔尖的特殊行动组。

不过谢征本人倒没有老爷子想的那么豪迈。

他选择特殊行动组,而不是时间一到就回家继承家业,并非因为怀有什么保家卫国的抱负,也不像别的队员一样满腔热血,只是在“回家”与“留在部队”中权衡一番,觉得后者更有意思。

他很享受那种不停突破自己的感觉,对未来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也有一丝向往。

当初刚入军校时,谢征不希望因为家世显赫而被区别对待,与同学相处时一直装作普通家庭的孩子,这一装就装了三年,身上的少爷气儿被洗净,到特殊行动组时还真与其他队员无异了。

程故就是在这时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寻常人很难忽略程故,谢征也做不到。这位哥的存在感太强了,生得异常俊美不说,嗓门也大,活力十足,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

炊事班的小弟打架,程故第一个跑去围观。队长被上头叫去谈话,回来脸黑得跟碳似的,谁也不敢靠近,只有程故乐呵呵地跑过去,往队长手里塞一杯刚泡的大红袍,还说:“消消气,来,趁热喝。”

队长被烫得脸更黑了。

每天早上晨训,程故能一边领着大伙负重狂奔,一边大声唱歌。

唱的不是振奋人心的军歌,是外面中学生最爱唱的流行歌曲,一周七天不重样,还接受队员点歌。

谢征很无语,想不通特殊行动组里怎么会有这种军官。

同样想不通的是,程故扯着嗓门儿唱了五公里,到达终点时居然喘都不喘一声。

平心而论,程故的唱功不错,不仅不走音,唱得还相当有感情,喜欢时不时来个颤音,高音嚎得上去,低音沉得下来,表情也相当深情。

彼时新队员们还没见识过程故的本事,闲来无事说起军官们的八卦,有人说程故可能是靠脸和嗓子吃饭,特招进来的,毕竟特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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