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支持徐虹的意见,提醒辩方律师不得向对方询问不适当的问题,并告知殷蔓蔓可以不回答辩方律师提出的这个问题。
殷蔓蔓没有回避,反而大大方方回答:“我是自愿嫁给张锋的,自我们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起,我和张锋就已经是合法夫妻,妻子和丈夫做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和我的丈夫张锋经常做爱,多少次了我倒没有留心记录,只要有时间我们就享受做爱的快乐。”
当殷蔓蔓说起这些话时,不仅没有任何生涩别扭,脸上反倒是洋溢着新婚娇妻的甜蜜。常雨泽一方的人都不胜感慨,这个殷蔓蔓真会演戏啊,她的表演比徐虹更精彩。
陈律师:“据我调查了解,我的当事人开枪误伤受害人张锋后,你并没有追究我的当事人的责任,反而是原凉了他,是不是这样?”
殷蔓蔓:“你说的话不完全准确。常雨泽开枪时也误伤了我,我只是就我所受到的伤害原凉了常雨泽,我不再追究他误伤我的责任,但是我始终坚持常雨泽枪杀我的丈夫张锋之事他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陈律师:“你不觉得这违常理吗,我的当事人开枪误伤了你的丈夫,又连累了你,你却独自谅解我的当事人,你不觉得这样做会让人怀疑你跟张锋的夫妻关系吗?”
殷蔓蔓:“我相信辩方律师在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时应该把这些细节都调查过,你今天又在法庭上说出来,无非是想质疑我对常雨泽和对我丈夫张锋的态度。
那么,我郑重告诉你,我之所以就我所受到的伤害原谅常雨泽,并非是我对常雨泽有好感,而是为了照顾常雨泽的妈妈宋阿姨的感受。
我跟宋阿姨接触过几次,宋阿姨是一个乐观好客的女人,她就象我的妈妈那么慈祥。我为了减轻宋阿姨的一点点伤心,才决定不追究常雨泽误伤我的责任。我这样做可能会相对减轻常雨泽的判罚,但是为了安慰宋阿姨,我依然坚持我的做法。”
多么善良体贴的女孩子啊,可惜她这辈子都没机会再与这个女孩子开开心心的唠嗑了,此案审结后,两人势必变成路人关系。宋腊梅又低头轻泣起来,相对于她对殷蔓蔓的无限惋惜,她对徐虹的愤怒更加强烈了,都是这个神经病女人造得孽啊!
如果不是她yín_jiàn无耻与洗脚工勾搭成奸,儿子怎么会怒而开枪伤人呢?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神经病女人,殷蔓蔓怎么会跟张锋假结婚呢?如果不是这个神经病女人从中作梗,说不准殷蔓蔓最后还真能与常雨泽结合呢。可惜的是,一切美好可能都让这个神经病女人给打碎了!
陈律师:“请问殷女士,案件发生后,你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向警方说明你与张锋的夫妻关系,而是隐瞒了你与张锋已经结婚的事实?既然你用手机拍下了案发时的视频,为什么你没有第一时间向警方提交这个关键证据?”
殷蔓蔓:“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首先声明,我给归德检察院提交的证据都是真实无误的,我没有任何隐藏销毁证据的故意和恶意,你们国家的法律也没有不第一时间提交证据就作废的明文规定,在终审判决之前我都有权提交证据。
54一审14
接下来我回答你的问题,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我为什么没有及时向警方提交视频证据。那天,在案发现场,当常雨泽枪口指向张锋时,我只是下意识伸手抓住我的手机,我当时太紧张了,不由自住的想伸手抓住某样东西。
当常雨泽开枪的一刹那,我的手碰巧触发了手机拍摄功能,那段视频是我无意识拍摄到的。由于我也被常雨泽开枪误伤到了,在医院住了许多天,我一直没有发觉手机上还有这段视频,后来我摆弄手机时才偶然看到这段视频,就赶紧提交给了归德检察院。
接下来我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我没有第一时间向警方说明我跟张锋的夫妻关系。我承认,这是我的失误,我当时认为这只是一件非常清楚明白的枪杀案,常雨泽图谋开枪杀死张锋未遂,造成张锋重任。有案发现场,有物证,有人证,我相信归德警方一定会根据这些证据起诉常雨泽杀人未遂罪,归德法院一定会根据这些证据判处常雨泽杀人未遂罪。
我当时考虑的是,我是一个外国人,刚与我的丈夫办理结婚手续,我的丈夫还没有变换国籍,如果我以外国人的身份介入,可能会让这件简单的枪杀案复杂化,可能会延长法院审判的时间,或者也会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当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张锋是不是孤儿,不管他是不是还有亲人朋友帮助,不管他是不是普通的打工仔,不管常雨泽是不是公安局的领导,法院都会公平公正的审判这起枪杀案,我的丈夫张锋所受到的伤害都会有法律替他伸张正义。
我不认为一件证据确凿清楚明了的枪杀案还会有什么出人意料之外的变故。我的要求很低,我只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就行了,我根本就没有要求对方一分钱的经济赔偿。
但是,案发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让我认识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张锋是一个孤儿,他的那些远亲不仅不尽力维护他的权益,反而做出一些有损于他利益的事情;因为张锋是一个打工仔,没有社会地位,他在审判前遭受许多不公正的待遇,而杀人犯常雨泽则受到各方面的袒护。
张锋只是一个孤儿,一个普通的打工仔,他与权贵常雨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