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富贵:“发了,一分不欠。我们一跳楼,事就闹大了,围观的人可多了,政府的人主动找包工头要钱,派人给我们发工资。要说这事还多亏了常警官,是他好心帮我们找包工头要的钱。”
徐虹:“如果没有跳楼事件,你认为政府部门会不会主动帮你们讨欠薪,你们的工资在年前能不能及时要到?”
孙富贵:“要是我们不跳楼闹一闹,哪个当官的也不会管我们老百姓。最后工资可能不会少,不过不知道要拖多长时间,年头前肯定要不到工资。”
徐虹:“如果你们不采取跳楼的方式,你们是不是还有其他方式讨到欠薪?”
孙富贵:“啥法子俺们都想过了,没用,包工头根本就不照面。”
徐虹:“张锋带头鼓励你们以跳楼的方式讨要欠薪,他在讨薪这件事上对你们工友来说帮助最大,是不是这样?”
孙富贵:“是的,他鬼点子最多。”
徐虹:“要到工资后,张锋是不是还跟你们在一起打工?”
孙富贵:“没有。要到钱后我们都回家过年了,过完年又换工地了,张锋没找我们。我听说常警官好心给他找了一份活,他到一家洗脚店干活去了。”
徐虹:“你跟张锋既然不在一起,为什么你们又联系上了,是他主动联系你的,还是你主动联系他的,因为什么又联系的?”
孙富贵嗫嚅半天不愿回答。
徐虹告诫他说:“孙富贵先生,在法庭不可说谎和隐瞒事实,任何说谎和隐瞒都是违法行为。”
孙富贵不得不说:“有天晚上,我从工地收工回到住处,晚上到车站的街上溜达,一个发廊小姐拉我去开房,我当时迷迷糊糊就答应了。我只是跟她进了房间,刚脱了衣服,根本就没办事,派出所的就进去抓人,把我抓到所里,说我嫖娼,要么罚我五千块,要么关我一个月。蹲监太丢人啦,我愿意交钱。我那会没那么多钱,就想给张锋打电话借钱。”
徐虹:“你为什么不跟你的亲人要钱?”
孙富贵:“我不能跟家里人说,一说都知道我嫖娼的事了。其实我是冤枉的,派出所就是钓鱼执法,想整点钱花。”
徐虹:“为什么你不跟你的其他工友借?”
孙富贵:“他们知道我找小姐,不借给我,怕我不还。”
43一审3
徐虹:“你跟张锋很熟吗?”
孙富贵:“他就在我们工地干几个月,我跟他不太熟,反正知道都是老乡。”
徐虹:“虽然你跟他不太熟,但是你还是问他借钱?”
孙富贵:“我也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给他打一个电话。”
徐虹:“他借给你没有?”
孙富贵:“借给我了。他打车来派出所,最后他只给派出所两千块钱。”
徐虹:“他借给你钱让你打欠条没有?有其他附加条件没有?”
孙富贵:“没有。他不打欠条我也不赖他的账。”
徐虹:“张锋主动问你要过钱没有?”
孙富贵:“没有。他不要我也不赖他的账。”
徐虹:“你现在还他钱没有?”
孙富贵明显迟疑一下:“还了。”
徐虹:“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还的是现金还是银行转帐?”
孙富贵更是迟疑不决,想了一会才说:“我记不清了。”
徐虹提高声音说:“请你想清楚再下结论。你现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记录在案。等张锋苏醒过来后,如果他能证实没有收到你的还款,你就是作伪证,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陈律师立即提出抗议:“请代理人不要采用威胁性的语气质问我方证人,你的询问明显超出本案范围,我方证人与受害人是否有钱财纠纷不影响我方证人的举证权力。”
徐虹回应说:“我的问话没有超出我的权限,首先,证人必须据实回答与我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双方的利益关系;第二,证人必须表明他的举证是自觉自愿的,并非是因为我的当事人曾有过损害证人利益的行为,导致证人愤而举证我的当事人。”
法庭表示徐虹可以继续询问证人,证人必须做出正面回答。
徐虹:“请孙富贵先生认真考虑,确认你已经还钱或者暂时还没来得及还钱。”
孙富贵慢慢低下头:“我还欠着他。但是我保证会还他钱。”
常雨泽和陈律师深感意外,他们只顾着关心孙猴子发现徐虹在张锋床上留宿的情节,忽略了他本身就品行不良,有嫖娼的行为,有赖账不还的行为。
徐虹继续询问孙富贵:“你举证说看见徐虹也就是我深夜睡在张锋的床上,你是站在张锋家的窗外亲眼目睹,还是通过其他途径看到?”
孙富贵:“我跟他扣扣聊天时,通过扣扣摄像头看见的。”
徐虹:“请你认真看着我的脸,你确定你当时看见的女人就是我徐虹吗?电脑摄像头能让你清楚辩认出我的脸吗?”
孙富贵抬头瞅了徐虹一眼:“我没有看清楚,网吧里的摄像头效果都不太好。不过张锋还给我传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就是你。我后来到你家的洗脚店干了几天活,我见过你本人,不会认错。”
徐虹问法庭:“请问审判长,证人孙富贵只是言称看见我的当事人与某女同宿,而没有相应的物证,法庭能否断定他的证言就是事实?”
审判长:“证人的口供只是一方面,没有相应的物证相佐,证据不充分,不构成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