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米脂县城  乱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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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守忠擦了擦眼泪,点头道:“可以,当然可以!”

李鸿基又没大没小地拍了拍老爹的肩膀道:“那是不是该好好庆祝庆祝啊?”

李守忠心情舒畅,用食指戳了儿子脑门一下,笑道:“好!应该庆祝!今天爹正好要送瓷器去县城,你们俩跟我一起去,咱们上金富楼好好吃一顿!”

二小闻言大喜,一阵欢呼雀跃。

李过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连忙问道:“爷爷,我们能带一个朋友去吗?”

李鸿基也连忙接道:“对啊,让高子和我们一起去!”

李守忠迟疑了一下,问道:“高子?就是那个猎户高挺家的小子?”

二小连连点头道:“对!就是他,他是我们俩最好的朋友!”

李守忠为人忠厚,素有豪气,并没有什么门第偏见,当下便点头道:“行!就喊他一起吧,过半个时辰咱们就动身!”

高杰昨天才在涌峰山习武归来,今天起来后就窝在房中捣鼓他的药丸子,李鸿基和李过来家里找他的时候,他正拿着一个装了各色药丸的筛子在院子里准备晾晒风干。

闻听要去县城,高杰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他穿越来明朝也有十多天了,早就想去见识见识米脂县城的模样,回屋和爹娘禀告了一声,得意地拍了拍祝信的小脑袋,在他幽怨的目光下,高杰出门和二小向他们家而去。

米脂县古称银州,在明代隶于陕西布政司延安府绥德州,位于陕西榆林中东部,无定河中游,以其地有米脂水,沃壤宜粟,米汁淅之如脂而得名,县境辖域较为宽广,含有榆林、横山、子洲、绥德部分,据弘治《延安府志》记载,米脂县“形据山川,境连沙漠。”

将近正午时分,县城门口来了一个小商队,为首之人年过六旬,身着紫色绸缎作成的长衫,头顶带着个圆顶瓜皮帽,方脸大耳,颧骨略高,颌下长须飘飘,手里端着个铜杆的烟袋,胯下骑着一匹栗色关中挽马。

一般的米脂人家能有一头佳米驴就很不错了,能骑上名贵的关中挽马的,绝不是小康人家。

其身后是一架由两匹挽马拉着的马车,车厢上两边的布帘都被掀开了,露出三张略显稚嫩、充满喜悦的小脸。

马车后面跟着二十多辆人力三轮推车,车上货物显得颇为沉重。当下虽到了秋季,但天气还是有些燥热,二十多个推车的帮工们晒得满脸通红,一身大汗。

来者正是李守忠家送瓷器的商队,李家的陶瓷窑子产量不错,每隔七八天就会来县城送一次货,李守忠每次都会亲自前来。当然,这次还跟来了三个小子,正是坐在马车上的高杰、李鸿基和李过。

高杰第一次来到明朝的县城,充满好奇的不停四处打量着。米脂县城人并不多,建筑还是以窑洞为主,时不时有些庭院楼阁参差其中。

李守忠先带着商队去市集中的一个定点的瓷器店,将这次带来的二十多车烧制的瓷器交了货,然后安排这帮又饥又渴帮工们在一个简陋的驿站饭堂用饭之后,才带着三个小子前往县城中最好的酒楼――-金富楼。

金富楼楼高三层,雕梁画栋,矗立在县城中心地带,显得甚是气派。

门口小二眼力甚好,一见李守忠的穿着,就知道是个有钱的主,连忙点头哈腰地将他们引到了二楼大堂就做。

一楼是供小康人家就餐的散座,能上二楼的客人基本都是些有钱的富户,而三楼有十来个包厢,则是些大富大贵之人聚餐之地。

李守忠历来节俭,要不是今儿高兴,根本舍不得到金富楼来,往常他都是跟帮工们一起在驿站的小饭堂吃几个馍、喝碗粥了事。

李鸿基这是第二次来金富楼,趁着他爹高兴,一顿乱点,足足要了十道菜,小二倒是眉开眼笑了,而李守忠在旁边却面皮抽动,心惊肉跳,肉疼不已,但是顾及着有高杰在场,不方便呵斥阻拦,再加上儿孙俩突然武功大进,满心欢喜之下,也就只好任由李鸿基胡来了。

席间,李守忠除了看着儿子和孙子越来越顺眼之外,对高杰这个猎户的孩子也有了些兴趣。因为高杰的言谈举止,实在不像是一个没上过私塾,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娃娃。而且看样子,自己的儿子孙子对他甚是言听计从,让李守忠甚觉诧异。

李鸿基和李过俩,完全是小孩子的心性,今日得尝美食,顿时狼吞虎咽,大呼小叫,甚是喧闹,而高杰则细嚼慢咽,斯文有礼,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让李守忠不时产生一丝错觉,好像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大家公子一般。

正在李守忠有些失神之际,忽然一阵大笑传来:

“这不是当年那个李继迁寨李氏家族的一代娇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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