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古怪的风铃 ...
周末中午,小麦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他找工作很不顺利,跑了一个礼拜,勉强在一家卖复印机的公司找个了推销员的活儿先干着,正好这几天大批进货,搬机器累得他腰酸腿疼,好容易今天周日,他还加了半天班。
推开门,小麦看见地面上一串泥脚印,心里有点奇怪:邵靖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自打邵靖住进来,这些日子小麦基本上没怎么见过他。晚上他要睡了,邵靖还没回来,早晨他去上班,邵靖还没起床,只从踩得满客厅的脏脚印里确定此人还在这房子里出没。
邵靖的房门关着,说明他确实在家。小麦倒了杯水,正想回自己屋里去,忽然听见他的房间里有动静。邵靖只要在家,肯定把门紧关着,小麦免不了有点好奇,虽然不会趴到人家门上去,可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想仔细听听。房间里的声音很模糊,开始很不清楚,后来渐渐高了些,小麦终于听出来,那是喘息声,由低到高,渐渐粗重。
小麦突然脸涨得通红,逃也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这喘息声分明是--他回来得真不是时候。不过邵靖也有点过分了吧?到底是两个人合租,带人回来总是不方便的。看他也不是没钱的人,就不能在外面开个房?
小麦胡思乱想着走进自己房间,一眼看见门边的小几上放了个快递盒子,显然是邵靖签收之后放在这里的。小麦拿起来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地址是魏炎家所在的城市,笔迹也是魏炎的。他坐在床上拆开盒子,里面掉出一块手表和一张纸条。小麦木然地捡起那块表,手有些控制不住地发抖。那是他买给魏炎的唯一一件礼物。欧米茄的全钢表,虽然不是最高档的,当时也花了他两千多,是他悄悄省了半年连午饭都不吃才省下来的,送给魏炎过二十四岁生日。现在,东西又回到他手里了,这意味着什么,他再明白不过了。如果说魏炎走的时候他还抱着点希望,那现在是半点希望也没有了。
纸条也飘落在床上,小麦用另一只手捡起来,确实是魏炎的笔迹:"麦子,我对不起你。银行卡上我打了三万块钱,现在我就这些,以后有了钱,我会补偿你。”
小麦突然把手表摔在床上,腾出手来把纸条撕了个粉碎。补偿?怎么补偿?再给他一笔钱?如果能用钱来补偿,那么感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纸屑落了满床,小麦懒得去收拾,提起外衣又出了门。他不想在屋子里呆着,胸口憋得难受。他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随随便便的可是仍然能相守很久,而他每次都认真地去经营,却总逃不过一年的期限?要是这样,他也别认真了,随便一点恐怕更好。
四月的天气暖和了些,周末下午,一对对的恋人满街乱逛,小麦走到哪里都觉得扎眼,稀里糊涂上了辆公交车,半天才发现自己习惯性地跑到台东附近来了,只好又下了车,继续沿着马路乱走。天色已经暗了,有些商店已经亮了灯,小麦沿着婚纱一条街走下去,忽然想起了郑云书。其实郑云书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斯文、干净,说话不急不缓,显得性格温和。而且,郑云书很明显地对他有点意思。这点意思在外人眼里可能很隐晦,但在gay之间却是很明白的。
天色越发的暗下来,霓虹灯逐一亮起,装饰得整条街道五颜六色。小麦眯着眼睛找郑云书的小店。两次来都是天黑的时候,他对台东又不是特别熟,只记得应该是在两家服装店之间。但台东的小店太多,一时怎么也找不到那门头了。他来回走了几趟,都没看见店门,正奇怪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郑云书微笑的脸出现在眼前:"等人?"他的眼珠在灯光映照下总会变成琥珀色,让小麦想起罗薇那枚虎头戒指。
"我--就是过来走走。”
郑云书露出一个有点心照不宣的笑:"那,进店里坐坐?"他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外套,胸口处用银线绣了个栩栩如生的虎头,在灯光下每一根鬃毛好像都在轻轻抖动。
小麦微微有点窘迫:"我刚才,没找到你的店门。”
郑云书叹了口气:"能找到就奇怪了,看见那块广告牌了吗?店门在后头呢。”
小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一块大广告牌。郑云书叹着气说:"前几天竖起来的,把我的门面全挡住了。旁边那家店倒好,直接关门了,不过有这么块牌子挡着,估计也不好转让。”
小麦跟着他走过去,果然在广告牌后面找到了店门。郑云书把他让进门:"坐,我去煮咖啡。"说着把手上拎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小麦看一眼:"又是杨梅?”
郑云书顺手抓了几颗塞进嘴里:"很好吃,你尝尝?”
小麦拿了一颗,一进嘴,就酸得他直皱眉头:"这么酸?”
郑云书笑着说:"就是酸才好吃啊。"说着又抓了几颗,一边吃一边进后面去了。
小麦好容易咽下去一颗,就觉得腮帮子都是酸的,牙也有倒掉的趋势,不禁摇摇头,实在不理解郑云书为什么这么喜欢吃酸的。后面很快就传来了咖啡带着苦味的香气,小麦深吸了一口香气--这还得等一会才能煮好,转头看见郑云书拎着的塑料袋里还有一份报纸,就拿了起来,随手翻到4版,看见一条消息:昨日崂山巨峰所发现的女性尸骨身份已查明。死者冯梅,八个月前失踪,据分析,死者系当日登山时不慎跌落致死,由于时间过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