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江湖遍地是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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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沈千枫心情很好。

那当然是真的,沈千凌使劲点头。

“乖。”沈千枫往他手里放了四五颗金豆子,“买零食吃。”

耶!沈小受喜滋滋跑到秦少宇身边,“我又赚钱了。”

“是。”秦少宇捏捏他的脸蛋,“如今媳妇和儿子都比我能赚钱,以后养家糊口的重任终于可以交出去了。”

“啾!”毛球也把嘴里叼的一颗小玛瑙丢进布口袋——显然又是从哪家门派掌门手里要来的。

暗卫骄傲无比,我家少宫主简直就是生财有道!

果然可受欢迎。

“闹归闹,记不记得晚上要做什么?”秦少宇帮他整整头发,“接任大典是小事,晚上就看你的了。”

“自然。”沈千凌严肃无比,“保证完成任务!”

为了招待江湖众人,也为了弥补一下“没能在悬崖峭壁施展绝技”的遗憾,这日晚上的宴席特意选在云岚城最大的三家酒楼,煎炒烹炸满街飘香,很是诱人。

这种场合那必须少不了围观百姓!毕竟江湖众人什么的平时都很难见到好吗!只有在说书先生嘴里才能听一听,这晌好不容易有机会见到活的,一定要看够本!于是怀抱“即将见到许多秦少宇和沈公子一样的人”这种美好单纯的小心愿,百姓纷纷找出各种理由,有意无意路过酒楼,期盼能饱饱眼福,结果一圈看下来简直失望透顶,因为大多数看上去完全就是普通人,根本就没有大侠气概!

果然除了沈公子与秦宫主之外,话本里都是骗人的,奸商太简直可恶,非常值得好好谴责一番。

“云岚城果真富足闲适。”风云烈道,“这个时间若换到别处,百姓理应还在劳作经商,这里居然已经开始满大街溜达。”

“自然。”秦少宇笑笑,“既是处在追影宫山脚下,秦某自然要想法设法帮他们安居乐业。”

“秦宫主真是侠义心肠。”风云烈称赞,“不愧是当今武林数一数二的豪杰。”

“不然风庄主过来这边坐?”沈千凌插嘴,“看你们聊得开心,何必分开两张桌子。”

风云烈略微有些犹豫。武林中人最看重便是排位座次,追影宫与其余几个大门派,加上任逍遥自然应该坐主桌,恰好空余出的一个位置,肯定有不少门派觊觎,拜剑山庄向来不做出头鸟,他也不想去干这种招妒之事。

“总归还有一个位置,有什么关系。”沈千凌表情很认真。

周围有小门派听到对话,也纷纷让风云烈坐过去,反正无论如何也轮不到自己,不如撺掇别人,这就叫看热闹不嫌事大。

动静闹得有些大,再客气未免显得太过矫情,再加上任逍遥也已经开了口,于是风云烈只好坐过去,位置恰好在沈千凌旁边——简直让人羡慕,因为并不是每个江湖中人都有机会和萌萌的柔软的娇弱的沈公子坐在一起啊。

“我可不可以看一下你的剑?”沈千凌好奇。

风云烈还没说话,秦少宇先笑出声,“好端端的,怎么会对风庄主的剑感兴趣,平时可是看都懒得看一眼。”

“拜剑山庄啊。”沈千凌很认真,“定然与别处的剑不一样。”

“只是把寻常宝剑而已。”风云烈从腰间解下佩剑,“公子尽管看。”

“黄玉?”沈千凌看他的剑穗。

“是。”风云烈点头,“后房去寺庙里求来的护身符,保平安用。”

后房什么的……沈千凌默默为绿腰不值,小妾送的东西时时刻刻挂在身边,却提也不提正妻。

“公子喜欢剑?”风云烈问。

“是,不过我不会武功,伤不到别人就算了,说不定还会伤到自己。”沈千凌把剑还给他,“也只是想看看而已。”

周围仆役立刻脑补出沈公子手足无措拿着一把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捉急表情,简直忍不住想喷血——特别萌。

“啾!”毛球一蹦一跳,从叶瑾手里扑到桌上,小玉剑可威风!

“若是公子想要,我倒是有一把不伤人的剑。”风云烈很会做人,“也是玉石雕刻而成,华丽轻巧,与公子很是相衬。”

“当真?”沈千凌眼底惊喜。

“自然。”风云烈笑着点点头,还没等开口说话,却又有一队官兵上了楼梯。

钦差满面春风笑呵呵,“恭喜沈大少爷,双喜临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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