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作为一只标准的土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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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老爷子七十大寿的时候,金豪闹了第一个出名的笑话,送了一个被狗咬得破破烂烂的布娃娃当贺礼,还说:“爷爷,这是大毛最宝贝的礼物了,生日快乐。”

谁不知道金家正儿八经的孩子,十四岁的大少爷送了一个宋朝瓷器,十二岁的二小姐跳了一支芭蕾午,十岁的三少爷弹了一曲精妙绝伦的钢琴曲,个个都是拿得出手的。

偏偏那个刚认回了小少爷送了一个狗狗最喜欢的破烂布娃娃,果然是私生子上不得台面。

八岁的金豪面对大家的哄堂大笑,和老人怒声地:“下去。”没有出声,就静静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没说他画了一幅画,画了好几天,最后不见了,他没说他其实准备了一盒糖,拿出来却变成了大毛最喜欢的布娃娃,他只是抱起大毛,摸了摸大毛的脑袋略带歉意地说:“大毛,对不起。大毛,我有点想妈妈了。”

孩子是最为敏感的,短短两年,当初六岁的孩子成长了很多,这些成长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关心。

没人关心的金豪如同一根混进兰花里的杂草一般,小心翼翼地茁壮成长了。

金豪在十六岁的时候凭借闯了多年祸的经验和本能认清了自己的地位,愈发地恣意妄为,书也不好好上了,一天到晚去各种迪厅,和同样的大纨绔小纨绔喝喝玩玩。

有一天,不过十六岁的少年喝得烂醉的时候,毫不害臊地大喊:“老子喜欢荣盛,要包养他。”

啧啧,时隔八年,在闹出大大小小的笑话之后,金家那上不得台面的小少爷又闹了个人尽皆知的大笑话——喜欢天之骄子荣盛。

荣家长子荣盛,和金豪一样在金海市也是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的主,但金豪是作为笑话出名,是家长们提醒孩子要奋发向上的反面教材。

而荣盛则是永远的别人家的孩子,是荣家的骄傲,年仅二十二岁就已经差不多接手了荣家的大权,作风良好,洁身自好,从不花天酒地,做事精炼能干,颜好身材好,是整个西海市谁家都想要的女婿,也有不少想嫁儿子的。

哪知道这还跳出来一只不怕死的要包养荣盛的金豪,不是笑话是什么?

烂醉一宿被好友送回家的金豪,刷了一遍朋友圈,宿醉后的脑袋更疼了,又自我安慰道:“没事,好歹表白了。”

金豪是荣盛的迷弟,在隐隐知道金家需要出现他这么个败家子的时候,金豪就尽职尽责地扮演一个败家子,心里最喜欢崇拜的却是各种各样的英雄豪杰。

金豪成为荣盛的迷弟也是有故事的。并非随随便便就迷上的。

那还是金豪小学刚毕业的时候,那会金豪也小,才十二岁,还是一个不怎么称职的败家子,他背着他,没等到自家的司机,便拿着钱包准备庆祝自己小学毕业买两盒章鱼小丸子。

结果钱包太大的金豪理所当然地被抢了,彼时金豪还盯着他铁板板上的章鱼小丸子,愣是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金豪急了,金豪的钱包之所以那么大是因为他为了能够在钱包里放上他妈妈舒苏的一张六寸照片。

就是这么狗血的发展,小偷不长眼地撞上了刚回国下车准备吃饭荣盛,从小练武的荣盛自然没被撞到,而是一个过肩摔将小偷摔倒在地,看了眼一脸急切跑来的小学生,便把小偷手里的钱包递了过去。

于荣盛而言这真的是再小不过的一件事,转身便去自己好友订的饭店吃饭了。

钱包失而复得的金豪站在原地,傻不拉几地说:“谢谢大哥哥。”抬起头,堪称英雄的大哥哥早就不见踪影。

从此金豪就成为了荣盛的迷弟,放浪形骸之后,就生出了包养荣盛的野望,没办法,身为一个标准的败家子,他也只剩下钱了。

作者有话要说:  换换口味,是个短篇,不会很长,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笑]

☆、标准的痴汉

金豪一开始被“英雄救美”以后只是一个普通的迷弟,就是顺手发张好人卡的那种迷。

新晋迷弟金豪给荣盛发了一张好人卡后,吃了一盒章鱼小丸子,就被司机带回了家。

金豪作为一个称职的小学生,他的毕业成绩还是可以的,没有三百,也有双百,就语文差那么两分。

小学生毕业了拿到人生中第一本毕业证还是有点高兴的,所以一回家金豪就对着他最好的朋友大毛炫耀了一下他的毕业证。

大毛刚和金豪相遇的时候才半岁左右,下雨天躲在一只纸箱子里被舒苏捡了,打了针,养活了成为了金豪的人生第一个朋友,也是长久以来最好的朋友。

现在大毛却已经九岁半了,年纪已经大了,成日便懒懒的,能不动弹就不动弹,见到金豪拿着个小本本激动地和它叨叨地说个不停,大毛吃力地蹭了蹭金豪,金豪就抱住大毛不动了。

金豪是懂的,他最关心的便是大毛了,懂得了花钱后便隔三差五地带大毛做检查,安排营养餐,狗粮也从最开始的有点硬硬的狗粮换成了松蓉。

金豪心里其实怕极了,年幼的他已经隐隐约约明白他唯一能拥有挥霍的金钱不会留住他真正想留下的东西,可他无能为力。

抱了大毛一会,金豪发现大毛睡着了,小心翼翼地亲了亲大毛,金豪收好了自己的毕业证。

不会有别的人想看这张毕业证了,金豪这样想着。

没有人期待金豪,这个事实在金豪第一次拿着期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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