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三,迟衡美美睡了一天。
大年初四,他睡不着了。
大年初五,迟衡终于找到了花雁随。一个繁丽的彩灯之下,花雁随正仰望着,梳洗过,花雁随卷卷的发梢一丝不苟。见迟衡来了,问他:“在本府怎么样?漂亮吧?气派吧?听说夷州城的彩灯也好,不知比百司如何?”
“夷州城人多,百司镇灯多。”迟衡答道,心想百司果然是富庶中的富庶。
“人多,也挺不好的。”花雁随皱眉。
迟衡十分困惑,他觉得花雁随这种做派,应该很喜欢人多瞩目才是。
“本君小时最爱到百司镇东头看花灯,一整个长街全是灯,要多漂亮有多漂亮,从初五点到正月十五连绵无休,不知不觉都十几年了。”回味十分甜蜜。
听上去,他应该只有小时的记忆。
好吧,花府现在挂的灯笼,恐怕比整个百司镇的都多,可这也弥补不了花雁随对百司长灯的渴望。迟衡想,莫非真的如他所说,因为各种原因,‘素来很少出门’,所以连看花灯也成奢侈?
“花君如果想看,迟衡可以护卫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