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振清正吧啦吧啦说起个没完,吴尽欢打断道:“杜首长,我现在正有事要忙,要不,我们改天再聊?”
“……”这回轮到杜振清无语了,心中嘀咕,这个小子还真是讨人厌。沉默片刻,他问道:“尽欢,你现在在d市吧?”
吴尽欢忍不住揉了揉额头,说道:“哈格纳不是已经被人家抓到了吗?你们还找我做什么?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了!”
“哎哎,尽欢,你别误会,我找你,就是想表达一下感谢,请你吃个饭。”
吴尽欢差点乐了,气乐的。他问道:“杜首长,你是想让我从d市坐飞机到b市,和你吃顿饭,还是你坐飞机,从b市飞到d市和我吃顿饭?”脑子有病吧你!
“尽欢,我现在已经在d市了。”
“……”这回,吴尽欢真是彻底无语了。
“这样吧,今晚七点,我在凯宾斯基酒店开间包房,我们不见不散。”
“……”
“尽欢,你再听吗?”
“嗯。总参挺有钱的啊,只是吃顿饭都要去五星级酒店。”
“说什么呢!这顿饭,可是我私人掏腰包请客。”
“那还是说明总参很有钱啊!”不然的话,你哪来的钱在五星级酒店做东?
“行行行,我不和你说了。晚上七点,凯宾斯基,不见不散。”说完,也不等吴尽欢答不答应,杜振清那边已把电话挂断。
吴尽欢放下手机,低头看了看,摇头嘟囔一句:“神经病!”
杜振清是总参的人,又是陈家栋的徒弟,无论于公于私,对于他的邀请,吴尽欢还真回绝不了。
晚上七点。
吴尽欢和金出现在凯宾斯基酒店的大门口。两人刚走进大堂,杜振清便从里面迎了出来,乐呵呵地上下打量他一番,笑道:“嗯,不错,看起来比前段时间成熟了不少。”
因为工作的关系,吴尽欢已经很少有机会再穿休闲装了,现在的他,西装革履,不仅看起来成熟许多,整个人也显得挺拔了不少。
在他身上,既有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又有老江湖的深沉与老练,矛盾的气质,让他也越发的神秘、魅惑。
吴尽欢含笑和杜振清握了握手,说道:“麻烦杜首长专程来d市请我吃饭,我实在过意不去。”
杜振清专程从b市跑到d市,如果只是为了情他吃顿饭,打死吴尽欢都不信。
至于他到底有什么目的,吴尽欢虽然好奇,但也不着急发问,杜振清的人都在这儿了,他早晚会把真实来意讲出来的。
与吴尽欢不冷不热的态度相比,杜振清的态度可是热情多了,他拉着吴尽欢的胳膊说道:“尽欢,走,房间我已经订好了,我们上楼说。”
说着话,他目光一转,看向金,问道:“尽欢,这位是……”
“小金,我的朋友。”
“哦!我们私下里的聚餐,就不必让外人在场了。”杜振清笑呵呵地说道,眼中却射出锐利的精光。
吴尽欢补充道:“他也是我的哥们、兄弟。”言下之意,金于他而言,绝非什么外人。
杜振清闻言,倒也没再坚持,向吴尽欢摆摆手,往电梯间走去。
他早已在酒店里订了一间包房。
吴尽欢跟着杜振清走进包房,抬头一瞧,包房里面可不是空无一人,桌旁还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
其中一名男子,四十出头,带着黑框眼镜,气质儒雅,文质彬彬,但他看人时,却给人一种阴冷感。
两外那对青年男女,年纪都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男青年瘦高个,带着眼镜,虽然也是西装革履,却给人邋遢感,可能是发型太乱的关系。
女青年则干练很多,穿着职业装,梳着简单的马尾辫,脸上只着微不可察的淡妆,眉毛浓密,杏眼大而有神,英姿勃勃。
这三人,吴尽欢一个都不认识,当他走进来时,三人齐刷刷扭头,向他看过来,在他们三人的注视下,吴尽欢有扭头出去的冲动。
金也是微微皱眉,双手不留痕迹地背于身后,在他们身上,他嗅到一股熟悉的气味,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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