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狼藉的酒吧大厅,原本的混混头子被一个小弟踩在脚下,皮青脸肿,看着麦克的眼神已经有些虚。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到了黑手党头目的继承人,不然这个大少爷怎么会有雅兴放在一夜上千万上下的赌局不去,反而在他这个小酒吧折腾呢。
麦克踩着他一尘不染的皮鞋,嗒嗒的走向灯光最亮的地方。
小弟反手一扣,比军校的标兵还要标准,在这个光和暗并行的城市,黑手党是比警察还要有有前途的地方,因此手下能人辈出。那混混头子的脸被直接磕到玻璃渣子遍布的桌上,龇着嘴角却不敢喊一声疼。
全世界的混混都一个样,他们在一条街上无法无天,遇到人都会显摆的恨不得将胳膊上的刺青凑到别人眼底下,他们习惯看别人敬畏的神色,说起打架,绝不含糊。但是真的碰上硬骨头,他们也很识时务,欺软怕硬是所有夜里生存的人最基本的原则。
“这家店,我要了,你开个价。”麦克屈尊降贵的低下头凑到那还喷着血的脸旁边,声音清澈好听,但是吐出来来的字节却让人背后直冒冷汗。
“爷,您要这么个小酒吧干嘛?既不赚钱又劳心费力的。”一边的小弟感觉自己听错了,他们这种随便一个出场可以摆平一个区的人居然大晚上的被自家老大喊到一家小酒吧,砸了一通之后居然说要买下这么一间破酒吧!
“你小子话最多。”麦克斜了一眼一边的小弟,“这点钱还不够给你们吃饭的,算是钱吗?再说你们这群小子光吃饭不干活啊,这间酒吧盘下来之后就你负责。”
最后在麦克强势的前砸后枪之后,仅仅一个晚上,整个城市的上百间酒吧,无论大小都被这位少爷盘下来,一时间道上的人都暗自猜测这位爷怕是在找什么人。甚至有传闻说这位爷爱上了一个舞女,不惜费心费力的到处去找,只为了挽回爱人的心。
听到这个消息的麦克笑了笑,他坐在酒吧调酒台边,摆弄那些的曾经无比熟悉,现在却很生疏的物件。
高脚杯里被注入精密调制的各种酒精,一层一层的叠加着,正好十年。
酒吧安静的出奇,大概是因为才中午的原因,他就这么一杯一杯的锻炼自己丢了好些年的手艺。
楼梯口传来一步步的脚步声,不急不缓的慢慢的逼近。麦克懒得抬头,他专注的将手里调酒瓶里的液体注入晶莹透亮的玻璃杯里,注视着杯子,对着进门的客人道,“还没营业呢?晚上再来吧。”
“我来应聘驻唱。”时光像是在这一刻停住了脚步,阳光照进这个阴暗地下的小酒吧,破旧的音响里唱着的是庄华新专辑的同名主打歌,“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少年清澈的声音一如往昔,他温柔的声线裹挟着拍打着麦克的心。
那也是一个晴朗的午后,百无聊赖的麦克自顾自的在酒吧调着酒,一个背着吉他的少年走了进来,他有一头金色的灿烂到耀眼的头发,勾起的笑容一时晃花了人的眼。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而在十年之后的异国他乡,同样破旧的小酒吧,同样的对白,麦克的心骤然开始雷鸣般炸裂开来。
他甚至不敢抬头,去看来的人是不是他。说不清楚是更希望来的人他,还是害怕来的人真的是他……
还没等麦克反应过来,面前响起一阵吉他声,那人的声音和背后音响里的声音重叠,清越的声音像是专门为了验证什么,麦克感觉这是自己十年来最幸福的时刻,耳边包围着心爱的人,他弹唱着,重复一句话,“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不知怎么,冲过枪林弹雨,挡过大刀棍棒的黑手党接班人老大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他的眼角也有点酸涩,看着面前的青年抱着吉他温柔的弹唱,那是十年来没有一天不见的面孔,但是真实的出现在面前还是第一次。
“这算是告白吗?”麦克笑出声,一边笑一边流泪。
“当然,给你写的歌,总要亲自唱给你听啊。”庄华弹完最后一个音,看着面前阔别十年的人,发现心底的爱意非但没有减弱丝毫,反而越发浓郁起来。像是一瓶珍藏的酒,埋在桃花树下,越久酒香越浓。
麦克一下子从高凳上蹦起来,一手按在酒吧台上,直接一个漂亮的翻身直接稳稳的落在庄华面前。
一把抱住面前日思夜想的人,其他什么危险让他见鬼去吧,最爱的人就在面前,谁能忍得住?!
“华,真的是你,真的是你……”麦克将面前的人紧紧的抱在怀里,勒得庄华几乎喘不过气来,那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惊喜,夹杂着深入骨髓的爱恋,和他一样。
庄华伸出手,环抱住面前的爱人。
十年光阴,他们再见。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