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如何,滕逍失而复得,总是万分的欣喜,捧着麒麟玉佩笑的简直合不拢嘴。
祖麒早扔了穷奇在一边,此时伸出手迅捷拿过玉佩,滕逍不设防,一下被抢去了,却见是滕逍,便也不恼,笑嘻嘻等着他看完还给自己。
麒麟玉佩将麒麟的基本特点刻画的清晰,独角,背生麟,龙头怒睛,在祖麒看来,不是自己是哪个!心里的醋意去了大半,拿在手里打量片刻,食指逼出一滴精血在玉佩上。金黄的精血很快渗入玉质不见,玉佩吸了麒麟精血,变得更加剔透,玉质的兽眼宛转流光,十分有神。
滕逍“哎”了一声,“你这是做什么?”
祖麒不作声,将玉佩还给他。
兽类的天性,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要刻上自己烙印,意思是这是他的东西,别人不能抢,就像小孩子喜欢在自己的物品上写名字,表示独占欲一样。
滕逍使劲看玉佩表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好像刚才祖麒放血是他幻觉似的。不过……麒麟血竟然是金色?果然高端大气上档次。
滕逍不知道的是,他的血早被麒麟血给同化了,一样的高大上。
从那天之后,穷奇就赖上了他们两个,怎么都赶不走,没办法,野兽都没脸没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