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百忍成金+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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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候,我差点被他逼疯。他让我痛的几乎死去,也会温柔的抱着我晒太阳,或者一脸不耐的坐在我对面写功课。我几次三番逃走,全被他捉回来打得半死,后来自杀也未成功,只能回到他身边。

那两年多,我的生命里没有别人,只有罗迅。

无论我恨他爱他,都只有他。

再后来,罗迅的父亲、罗老爷子死于谋杀。罗迅两个弟弟都还小,他不得不挑起美国西海岸黑帮老大的担子。他初掌权,尚不能服人,又要为父亲报仇,忙的头昏脑涨,对我的看管就松了。有想取他而代之的人找到我,给我一把枪,挑拨我去杀罗迅。

对罗迅开枪时,我以为我恨他。

看他倒下那一刻,我才明白其实并非如此。

那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

我慌忙的送他到医院,幸好还来得及救治。只是他醒来后,看我的眼神里再也没有以往灼人的火光。

到他身体恢复,便加倍的折磨我,最狠时打断我左腿,大冬天把我丢在雪地里不闻不问。我命硬未死,可再见到他,他身边已经有了别的人。

许多相似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许多故事里的人就此心灰意冷,卷铺盖回家。但我不是这许多人里的一个。

我爱罗迅,我就要得到他。

之后的事,从我这方面来说可以省略成四个字:委曲求全。

为了继续呆在罗迅身边,我死缠烂打,无数次偷偷爬上他的床,最后连装作被他新的小情人刺伤的手段都使了出来,重病里利用他对我最后一点点感情,磨得他不再赶我走。

可一切都和原来不同了。

他也爱过我,真正爱的死去活来。当时我痛苦不堪的经历,现在想想,却是难得的好时光,哪像如今,他不过当我是他养的一条狗。

不过当了十年狗我都能忍,且与他相处的越来越好。他尽管与许许多多人上过床,却从没爱过那些人。只要继续这样下去,等他老了,他总会发现,陪他最久的人是我。

到时候他再想找别人,都晚了。

我觉得我有这个本事。

收服罗迅是我人生头等大事,可偶尔深夜梦到往事,醒来难免气馁。

他不再对我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仿佛不再恨我、不再为我发怒,但也不再爱我。

想到这里,根本夜不能寐,在露台上不停抽烟。

若我十几岁时有现在一半的水准,到今天一定能和他两情相悦,令他对我言听计从,何至于沦落成养着玩玩的宠物;若我与罗迅相识的能晚一些,等我能够平等站在他面前,由认识到熟识,然后与他并肩往前走。

悔不当初。

人生为何总如此艰难。

第二章

这天夜里我又梦到往事,少年罗迅趴在雪白地毯上,不耐烦的温书。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他就翻个身,枕在我膝上,伸长了手来揪我头发。我不躲开,他便露出孩子气的笑容。

好梦从来不长,我很快醒过来。发觉那是个梦后,眼眶竟然有些湿润。

我翻身下床,从床头柜摸了根铁丝,轻车熟路的到撬开了三楼的门。那是罗迅当年关我的房间,已经很久没人进去过,雪白地毯都变成灰色。

我不敢走进去,静静靠在门框上抽烟。过去飞快在脑海中重播,仿佛能再一次看到罗迅俊秀端正的面孔逐渐冷硬起来,纤长身板变得高大而结实,可他再也不对我笑,再也不用执着又热烈的眼神注视我。

罗迅那种眼神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时候,世上无无数数的人,他只看得到我一个,只有我一个。

无数复杂感情同时涌动,像海啸与暴风,澎湃的在胸膛中翻滚,我咬紧了牙关,将它们全都咽下去。

抽完一支烟,锁好房门,我到花园里散步。路过花匠老王的屋子,里面还亮着灯。我知道他儿子王若在念小语种,似乎很苦,为了全部拿a,每天念书到很晚。

我突发奇想,站在窗户外面偷窥。王若在桌前叼着笔,一脸不耐烦的盯着一本书,旁边放着砖头似的字典,过一会儿,居然在书页上潦草的画了只小狗。

他神态太像少年的罗迅,我看的呆住。他先发现了我,探身从窗户里跳了出来,大大咧咧的说:“方哥,有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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