馄饨做好之后,吴纠将骨汤上面的一层油给撇下去,免得油太大了,公子昭这些日子又不好好吃饭,肚子里没食儿,再给弄得滑肠。
一切做好了,吴纠将大碗上盖了一个盖子,便亲自端着往公子昭那边去了。
别看只是一碗馄饨,但是这汤头极为精细,竟然不知不觉就忙乎到了中午,已经是午膳时间。
做饭有个好处,因此吴纠十分喜欢做饭,因为吃的人能觉得幸福,做饭的人也会投入,将一些不高兴不愉快的烦心事全都统统忘掉了。
吴纠端着大碗往公子昭的房舍走,结果走到一个半,正好有个人迎面走过来,那人一身黑色袍子,没有冠冕,只是用黑冠束发,看起来英俊又挺拔,竟然是齐侯了。
不过齐侯这个方向,不是从路寝来的,也不是从小寝来的,不知去了什么地方,正要往路寝回去。
吴纠正好与他碰了个正面儿,齐侯见到吴纠,笑着走过来,虽然不知吴纠手中是什么,大碗盖着盖子,但是一股香味儿遮不住的冒出来。
那大碗还冒着热气儿,在隆冬之中散发着一股温暖,齐侯一看便知是好吃的,笑眯眯的说:“二哥这是去哪里,又做了什么好吃食?”
吴纠淡淡的看了一眼齐侯,说:“去三公子那里,近些日子三公子染了风寒,胃口不好,长公子来求纠,让纠做些可口的与三公子用。”
他说完,又淡淡的笑了一声,说:“恐怕君上满心都是新宠美/人儿,已然忘了三公子还身受重伤呢罢?”
他说着,快速的继续说:“纠失礼,这午膳要趁热吃,先行告辞了。”
齐侯都没反应过来,就被吴纠抢白了一通,然后还在他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吴纠已经扬长而去了。
齐侯身后站的寺人都替吴纠捏了一把汗,还以为吴纠会触怒齐侯,哪知道齐侯一愣,随即看着吴纠的背影,哈哈大笑了一声,说:可越来越可人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