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女主女配,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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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世俗了?”

“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

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

蠢女人!

蠢女人!

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

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

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

好玩?!

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

“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

“……”恋瑾年无语。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

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

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

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

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

“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

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

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

“……”恋瑾年不想再说话。

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

“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

“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

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

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

留当今皇帝的于青楼?

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传说中的青楼传奇李师师做到过!

有信心么?

即便知道是老板的激将法,恋瑾年也依然忍不住回答:“有。”

不是因为入了激将圈套,而是因为——如今,这个男人,的确远高于朱歌的那个渣男!而且,是再也无人能赶超的至尊!

她要把那个天下最至尊的男人玩弄于股掌,向朱歌证明:男人,不是她要不到,而是她不想要!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会匍匐在她脚底!

她要让朱歌明白:自己是抛弃了全天下的男人跟她在一起,是真心实意。

所以,那个渣男,有什么资格跟自己比?还不一边玩儿蛋去!

就这样,朱歌和恋瑾年分别接待了两个客人,让这整个故事如最初般进行——朱歌与那渣男并不是再续前缘,而是因为那人如今已经是皇帝最信任的近臣,所以让他给皇帝吹耳边风,以让皇帝不去玉为骨,而是来芳菲楼。

一如,故事的开头那样。

那渣男推荐皇帝来芳菲楼而不是玉为骨,恋瑾年再使出手段留住年轻皇帝!

原本,一切都如步云菲所料——男主皇帝将被完全隔绝在萧冷玉的生活之外,再不会打扰步云菲和萧冷玉的生活。

但,意外总是会发生。

作者有话要说:  蝶恋舞和朱歌两个花魁相爱相杀的故事,在128章的番外中。

另外:本文近期完结。请关注我的预存稿百合新文。目前它叫《下一本百合》。

☆、第133章 大结局

意外来自于朱歌。

当日, 步云菲让朱歌重新回去找那个男人, 是为了让他把微服出巡的皇帝介绍给芳菲楼。但是, 她却没有告诉朱歌:芳菲楼接待这皇帝的人,正是恋瑾年。

其实,作为青楼女子, 朱歌对恋瑾年接客这种事情看得还是比较淡的,毕竟, 她是圈内人。

这就好比一对影视明星做了夫妻,婚后依然能接受对方在影视剧中跟别人演情侣或者夫妻, 甚至有船戏。

更何况朱歌和恋瑾年原本也没有确定什么关系。所以她也便一直傲娇着, 一副犯不着计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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