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坐在一旁的魏逊突然起身,王枫当即就感到了一股杀气,好像丛林中无数猛兽嚎叫一般,在自己身旁响彻。
“刷!”
刀光一闪!
马头落地,血水顿时染湿了地面。
张洛瑜座下的宝马,可日行百里,脚踏诸虫的凶兽,一刀便被切开了脑袋,轰隆一声倒在地上。
陈锋面无其实,语气平静道:“变异宝马,心头精血是大补之物,魏逊,给我灌在一个酒杯里面。”
魏逊闻言,再一刀切在变异马的心间,顿时,一股鲜红色的血浆便倒灌进了酒杯之中,然后端在了陈锋面前。
这一幕,王枫看的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思维早已麻木,就算他在末世生存了许久,却也没有见过这种凶人!
震慑!
王枫不是蠢人,他当然知道这是陈锋的下马威。
可就算心里早有准备,但看到这血腥一幕,心脏还像是被紧紧握住,顿时变得呼吸困难。
变异马体型巨大,神态俊逸,并且速度快的出奇,在平坦的道路上跑起来,甚至比跑车还要迅敏,并且它的实力也不弱,两双马蹄,就像是四把铁锤,简直就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坐骑!
可是,就是这么一匹在桥东备受瞩目的宝马,现在却倒在血泊中,身子与马头分开,显然一击毙命。
不管王枫的想法,陈锋举起魏逊递过的酒杯,一口饮尽,直接将一杯心间血吞入到了肚子里面。
烫!
这是陈锋的第一感觉。
淡淡的血腥味充斥着口腔之中,但胸腔却倍感炙热,就仿似吞下的是一颗火球,热浪感十足。
变异马气血充沛,身体八成的能量融于心间,一匹高大骏马,心间之血只有这一杯之多,其浓度,甚至可以和蜂王蜜相媲美,甚至是更胜一筹。
杀马取血。
一气呵成。
这时候,陈锋嘴角沾染了一丝血渍,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胸脯横阔,有百虫难敌之威风。
就算王枫在桥东见过不少高手,却不由暗暗称赞对方一句,当真是一个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