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让我叫,”李枳忽然急了,他狠狠咬了黄煜斐锁骨一口,凶巴巴地吼,“我,我就要叫你哥!”紧接着又被顶撞得不争气地呜咽,努力把眼睛睁大,他去看黄煜斐,“不能……抵赖,早就,说好了的。”
“说好了吗?”
“嗯,要你,要哥哥……”李枳执拗地强调,“不要,同学。”
他这艳红的眼周,过于漂亮的眸子,以及挂满泪水的长睫毛,s-hi漉漉地一瞧,就把黄煜斐给完全瞧垮了,连带着之前积攒的所有莽撞和爱怜,全都化成蜜糖,汩汩地流。
就是这种毫不遮掩的风情,零散在角落的料峭春色,野花儿只给一人开似的,是李枳给他的独一份儿,太致命了。刚刚被咬一口,黄煜斐本想调侃一句“兔子急了确实喜欢咬人”,可他现在什么别的也说不出来,什么坏学生,什么好老师,什么兔子什么猫,什么小儿科似的言语调教,统统快滚。
黄煜斐在心中狠毒地咒骂自己,是个疯子,是个心眼小到极点的偏执狂,总爱贪婪索取,狂妄压迫,敌视李枳身边一切不来自于自己的眼神,甚至敌视李枳无意展露给别人的美,于是总有匪夷所思的想法。他这种毫无肚量可谈的魔怔家伙,活该挨骂。可是他嘴上,说给李枳听的,却是柔软至极,“小橘……”没脾气地重复叫着那两字,又小心,又轻缓,珍惜虔诚得就像喇嘛在雪山上念诵什么密宗的教文,“小橘,叫哥哥,快叫!”
“哥,哥哥!”李枳如愿地,快活地应着他。这称谓,之所以销魂,不仅仅是因为其中那点仿佛有悖人伦的、另一层含义,更是因为某种深而重的,附在骨血中的依恋,合理到无人可质疑,只要你全身心去交付。
李枳爱这称谓,爱这两个音节从自己嘴里蹦出,爱惨了,心都要一起破碎了,闷闷地喘,两腿没什么力气地圈住黄煜斐,是两节将要弯折的莲藕,被yù_wàng的洪水顶得前后晃,手臂上的力气却仍然有准,抱得特别紧,动情地说:“我爱你……哥,我爱你!”
这音色,从身体的碰撞声中脱出,太赤忱,也太干脆,如同某种发亮的金属,薄而平的一整片,被鲜嫩的手指弹拨。浓稠的夜气都要被拨散了,这是独属于少年人的,摄魄的音色,好比红晕,好比迷离的眼,只会在他心上人前显露。
“我也爱你,小橘。我爱你。”黄煜斐早就乱了阵脚,他最近才发觉自己竟然是那么容易变傻的人。他往下不停地坠,变成初初落入情网的呆子,没心没肺地猛干,掏心掏肺地亲遍李枳全脸,接着释放在他温热的身体里。
这种不戴套的行为,着实不值得鼓励,可眼见着,俩人并没有要改的意思,甚至快要养成恶习,时不时就得来一下。s,he完了,像被榨出来,可还觉得远远不够,黄煜斐从身到心都轻飘飘的,抱着明天不去上班的心态,拥着汗淋淋的李枳,亲吻他鼻翼侧面的泪痕,琢磨休息多久再来一轮,又琢磨,沙发垫能不能送去干洗。
干脆换一套沙发吧,现在这套又窄又硬,放不开。这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
厮磨到后半夜,他们才去洗澡,李枳已经不甚清醒,嘴唇殷红得快要冒血,絮絮地说什么以后再也不买那种傻叉衣服,身体像块被啃得狼藉的n_ai油蛋糕。当初说要在男友t恤和兔子短裤里选一套用,是因为李枳声称不想第二天起不来床,结果,现如今,黄煜斐泡着热水,看着瘫在怀里,浑身软得像抽干净骨头似的家伙,仿佛已经预见第二天这人到中午还要赖在被窝里的情形。
在睡觉方面,李枳平时很勤快,至少比黄煜斐勤快,不会轻易赖床,但没法离开被窝的情况以前也不是没出现过,那夜他们做了五六次,等黄煜斐把被自己折腾得乱七八糟的宝贝弄去浴室完全洗干净,天色已然大亮。这种情况下,固然不会坚持分房睡,李枳直到下午一点才从黄煜斐床上坐起来,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而在他睡觉期间,劳动模范黄老九打扫了房间,还做了不少本应在公司做的工作,但也不乏某些时候,到卧房里看看情况,一旦站在床铺前,就会被半梦半醒的李枳拽到床上要求抱。
这简直叫做狡猾,不然怎么会一拽一个准。可是眼看着那张脸蛋拱在自己胸口,单单被这么拥着,就露出满足得跟什么吃饱了幼兽似的表情,是驯服的,也是无理取闹的,黄煜斐固然没出息地心软,甚至把生意伙伴的电话径直按掉,直到李枳睡熟了才悄悄退身,坦然回复说刚才在开会,继续迎接做了老板也得老实加班的命运。
此时此刻,又是那样,巫山共赴过了,人仍然在手里。黄煜斐知道日出之后,自己即将迎来一个类似的上午,迷糊着不想起来的李枳,会松软得像一朵云,太阳的艳色被吸收,晕在里面,就成了霞。他会拉着自己不让起床吗?多半会的,那便照旧任他拉,等他耍够了赖,又沉回梦里,自己就可以去认真研究研究厨房,好歹做出些什么能下口的东西,摆到刚刚睡饱正伸懒腰的,那朵薄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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