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像明夷哥说的,你要进祠堂?”
“后天。”
“去反思?你们家还真是老做派。”
“谢明夷让你找我?还是你找我有事?”
“我在北京拍戏呢,见到李枳了,我告诉他你前两天做的好事,他超级感动哦。”
“祝炎棠,你很闲?”
“也没有啦,就是觉得很好玩,否则你无名英雄不是做得很凄惨,你老爹也不至于变态到连我都要监视。哎,猜猜看他会不会去香港找你?我把利害都帮他分析了——”
“……找不到他就会自己回去的,我托付阿姐帮我保护好了。还请你不要让除去我姐姐之外的,我家里的人,知道他是谁,也不要告诉他我在哪。谢明夷已经保证这件事替我保密。”
“放心,我不会说的,我当然知道他们会怎样对付李枳小朋友。”
“他状态还好吗?”
“本来不太好,死气沉沉,打扮也很土气。现在扮靓啦,听了你的事情,人也j-i,ng神了。是不是要谢谢我?”
“他本来就很好看,”对面顿了顿,“你如果不告诉他,我会更谢谢你。”
“好啦,既然已经说了,那也没办法,黄少爷总不会要教训我吧?”祝炎棠点了根烟,“对了对了,他乐队晚上七点半有档电台节目,宣传巡演的,要访谈一个小时呢。太想念人家的话,记得去好好听一听。”
————
黄生就是那种一旦下定决定就会把事情做得彻彻底底,没有余地的人。
他的苏力,这一章刚刚开始~
他和他家小橘也快要重逢了。
今天一口气更了九千多字,黄老九和我都需要留言的表扬=w=躺平等待小天使。
第42章
看到那个背影时,李枳正在傍晚的旺角街头吃冰激凌,n_ai油味,很松软,放了裹着巧克力的榛子,还有炼r-u烤的面包碎。
这是他在香港待的第三天,他离巡演开始也只剩三天。
宋千那边已经放了不少狠话了,例如:“巡演不回来你干脆就退队。我就跟粉丝说你嫖娼赌博蹲号子了,不对,干脆说你去找杨永信治病了,也好找个j-i,ng神正常的新吉他手。”
李枳说:“好。巡演前我会回去的。”
宋千又说:“你最好会。你就是个垃圾,李枳,你自私极了。咱乐队在你眼里就一打工的单位,他妈的请假还不跟同事说一声。”
李枳说:“我确实是。”
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李枳向来非常清楚,他同样明白在这样一个缭乱的城市中漫无目的地寻找,找到油尽灯枯也找不见他想找的那个人。
但要他还没山穷水尽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地回去?他做不到。
他正在做的,是他必须要做的事,不做的话,他自己都没法原谅自己。就像有些时候你明知自己在白费力气,可能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你费时费力到底图什么?可能什么也不图,仅仅是因为这事儿和某个人有关,你才会做。
可就是很难做成。那怎么办?先吃冰激凌吧。
天气闷热,李枳吃得很慢,舔到第二个球时,冰激凌已化得很软。他舔掉马上要往外漏的甜水,路过一家卖洋酒的小铺子,忽地,在前方路口的店招牌底下,恍然看见一个身影。
没看见脸,但李枳还是像被雷劈了一样。他感觉脚下地面垮塌,自己掉进了一个大坑,我了个大槽,他暗骂道,飞快地追了上去,就像在往大坑外面拼命地爬。
那段街路的霓虹是纷繁的、炫目的,前方天际的一线夕阳给人一种外面是火海,而自己身处一口正在合盖的大锅的强烈错觉。他撞上许多行人,逆着他走的,顺着他走的,也说了很多句“对唔住”,有点无意识,他心里只剩追上那背影这一个单纯的念头了。
真正追上是在一个叫做“双喜楼”的旧楼边上,有人在摆摊卖炸章鱼,减缓了那位大长腿的速度。李枳伸手一拍,那人错愕回头。
“认、认错了,”李枳后退一步,大喘着气,呆望那张陌生的脸,“对唔住。”
“算咗,唔紧要。”
那个正面和黄煜斐没有任何相像的中年男人转身走了,留下一个和穿牛仔裤的黄煜斐有八分相似的背影,消失在霓虹的艳光之中。
我实在不该认错的,在这种地方偶遇就真成电视剧了,我现在真的已经疯到看谁都要往他那儿琢磨一下的地步了吗,李枳懊悔地想,回过神来,才发现手里的冰激凌已经被捏碎,n_ai汁儿流了一手,发甜的黏。
怪不得路人都这么看我,李枳低下头,默默到街角,扔掉期待半天的酥脆蛋卷皮,又随便擦了擦手。
不是很好擦,餐巾纸被粘在皮肤上,越擦越起球。李枳也擦得心不在焉,纸用完了,还是没擦干净,他仍然在想,万一刚才回头的是黄煜斐,那该有多好啊?
不抱希望地,他拨了黄煜斐的号码,不出所料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他简直要恨死这句话,垂着眼睫,面无表情地盯着垃圾桶里彻底化掉的冰激凌残渣,一滴一滴地往下掉眼泪。
他已然很久没哭,以为黄煜斐跟谢明韵求婚的那天他都没哭,所以当有凉凉的液体从眼眶中突然落下来,他也花了那么一小会儿,才意识到这是眼泪。手指上沾着n_ai香味儿,李枳埋头穿行于人群,一声不吭地把丢人的泪水抹干净。
不成,不能再这么怂着,不能继续当脆弱幼稚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