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他刚刚会看错。
是个男人就不可能对明光铠不感兴趣的。它乃唐十三铠之首,光制作时间就需要192天至265天。听说它的修理,都需要41名工人。放在现代,那绝对是博物馆里都少见的宝贝!
他忍不住快步走到它身边,绕圈细细欣赏起来。这纯手工制的铠甲有着繁复工艺,打扎、穿孔、错x,ue、错棱、j-i,ng磨得十分j-i,ng细,有种j-i,ng细到可怕,让人看后觉得头皮发麻的美感。每一块甲片都跟镜面一样,可以照出清晰人影。
如果硬要形容它的美,他觉得唯有黄金圣斗士的黄金圣衣可以媲美……
除了这副铠甲外,多宝阁上也多了几样东西。有观赏用迷你赭色绞胎瓷枕,有金镶鸾鸟绶带纹铜镜、金质牛首杯、尺余银胎七层塔、银镏金镶红珊瑚熏香炉等。
让他惊讶的是,这些东西全都是那天在宫里,萧玦让他砸,他没舍得砸,但送给他使用又有逾制之嫌的工艺品。她重新制作了一模一样,惟独在工艺上不一样,即使世家贵族使用也无妨的工艺品。
这份心思太过体贴、走心,反倒把礼物的贵重给挤到了次要位置。薛蔺本来不太高兴萧玦擅作主张,把司筝这么跳脱的人塞到他这边来,但这会儿也被这份心意给熨帖到了,情绪一下子平了下去。
他想到司筝说的鸿雁传书,忽然有些跃跃欲试起来。
不过很快,司筝就开始给他“立规矩”了……
他让她研个墨,自己拿着毛笔凑过去蘸墨时,笔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了。她冷冷地看着手背上的墨渍,突然退后两步,跪到地上使劲拍打染墨的那只手背,嘴里还恨恨念道:“叫你玷污郎君毛笔的清白!叫你玷污!郎君是公主的,他的毛笔也要为公主守贞。你竟敢夺走它的完璧之身!”
薛蔺拿着那只已非完璧的毛笔,默然不语。
他知道她是用这种方式来告诉他,要他勿近女色,离其他女人远一点。他本就不喜欢这个时代混乱的男女关系,倒也从善如流。
但他还是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