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宁愿另娶他人,然后,用一辈子去后悔,去想念,也不会,放弃一切,来与她执手!宁愿做着他认为正确的事,然后,在寒夜里忍受剜心之痛,刻骨相思,也决不会,随心逐愿,任性一回,去做他想做的事!
越是看得明白,越是凉意袭来。她还能说什么,你若无情我便休!你的家国,我都成全!遂两步走上前,想从他身边绕过,出门去:
“请大人移步,我该回去了,你与我,还是不要独处久了,免得空惹些闲话。”
见他立着不动,夜云熙便兀自从他身侧绕过,伸手去拉门。
那人突然转身,一把从身后将她拦腰抱住,止不住地颤抖,似乎在用尽全身的力气。她如跌入一个美妙却不实的梦境,浑身温暖,却是脚下虚空,担心下一刻的无尽跌落,遂任由那泪,不住流淌。
“昭宁……”那人艰难地出声唤她。
她挣扎了转过身去,拿手指去碰触那人颤抖的薄唇,柔声静气地说道:
“大人,请……什么都不要说,您的心意,我已知道,我把它刻在心里,便足够温暖,足已让我度过今后所有的艰难,祝愿您跟夫人白头偕老,一定要开开心心,长命百岁,等着我回来……看您。”
她用了敬称,放下了中间的恩怨,抛开了变调的缠绕,只回复初见时分,那满腔仰慕的少女纯心。
“大人着这喜服,真的很好看。”一边努力冲他笑了笑,一边替他理了理喜服上的褶皱,末了,抬起袖子去抹了一把那满脸的泪水,然后,转身,拉开门,抬脚走了出去,不再回头。
一路疾走,那红得跟核桃似的眼睛,让今日本就热闹的沈府,亦当成了热闹来看。夜云熙也不在意,后来青鸾跟了上来,将斗笠面纱替她遮上,她也由她。
她只觉得,步伐轻盈,身轻如燕,心中有种从未有过的宽阔与快慰。柳河洲说得对,她真的是有些笨,强求不来的,放下便是成全,成全了他,也成全了自己。
没有谁,会是谁的唯一。没有谁离了谁,会活不下去。用不了多久,沈子卿便会与他夫人,恩爱成双,儿女成群,当然,她夜云熙,亦可能会是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可是,终究也只是一颗朱砂痣罢了。
而她,离了沈子卿,终会有其他人,来呵她护她,给她暖意,免她惊恐,让她……一生安放。
出了沈府,大雪初晴,云霞映雪,天色煞是明亮。夜云熙只觉心头激荡,想要活动下筋骨,纾解一番。
“青鸾,我想上乐游原,骑会儿马。”
“哎呀,好主子,这都什么时辰了,又天寒地冻的,且这身子刚有些起色……”青鸾在一边皱眉,为难得很。
“太医也说了,不能成日里歇着,需得多活动筋脉。你只管牵马来,我顺便去木樨马场看看。”
第一卷 相见欢 第三十一章公主养的马
曦京人爱马,大概是因为这四蹄动物,能满足身处曦京这一旖旎繁华之地的人们,对远方大漠旷野豪情的无尽想象。
据说先皇以文治国,并不甚喜爱骑马耍剑之类简单粗暴的体力运动,但昭宁与今上早年曾在北辰做了三年质子,其间见识了北辰皇族的尚武之风,又琢磨出这皇族喜好与国人尚武,兵强马壮之间的关系,遂大兴骑射狩猎之风,贵族男女,自幼需得学习骑射,每年春日,举行乐游原赛马,每年九月,又兴夷山秋猎。
因此,熙乾年间,曦京人渐渐爱马成风。买马,养马,驯马,骑马,赛马,最不济的,那些文弱书生,望而兴叹之余,也要铺了宣纸,研墨提笔——画马。
昭宁便是这股曦京爱马旋风的中心,在木樨镇,不仅有的八千亲兵鸾卫营,还有的马场,里面精养着数百匹从西凌国买来的高头大马。
闲来无事时,有时会去鸾卫营转悠转悠,有时也会来马场看看。有几匹纯种的汗血马,甚是喜爱,还一一给取了名字的,马场里便当宝贝似的金贵养着。
这一日,从沈府出来,在乐游原上驰骋了一遭,到了木樨马场,已是傍晚。天边霞光渐暗,她亦不准备回城了,先看看那几匹骏马儿,夜里再至鸾卫营看看那根木头,不知最近长进如何。
马场的人没有想到她在这时点上驾临,有些措手不及。她也不拘泥,索性退了众人,让他们各自忙去,只与青鸾,沿着那一排一排的马厩房,信步转悠。那泥土湿气,干草芳香,甚至连那四蹄畜生身上的野腥味,她都觉得,远比宫中沉檀来得清新鲜活。那浓郁沉檀香气,有时真令人有窒息之感,因为,那里面,不知掩盖了多少百年皇城的腐朽血腥味。
遂一步一步走来,那些马儿,用清澈的眼神看她,她也报之以微笑,一番天真交流,颇能安神定气。
“我说,喂,别装死,快起来,我们统领大人可怜你,叫我给你送些跌打药酒。”
行至一排马厩末端,忽听见转角另一边,有个高高低低的说话声,有些耳熟,又说得怪异,夜云熙抬手示意青鸾,两人悄然站住,待听下文。
那边一阵沉默,那声音又接着说道:
“咱们这鸾卫营啊,你可知有两个规矩,一个是明的,一个是暗的,都是要命的。明的规矩是,你只要打得过我,我便敬你,比如咱们刑大人,他做统领,可不是一句话,就稳妥了的。那是将这八千鸾卫,一个个地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