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抱了起来“什么时候能养成穿鞋子的好习惯?”
总觉得怀里的人太小太小,小到他每一件事都想去操心。这种光景,他从前何曾想过?
而怀里的人默了一会,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颊“陆青城,你长的好漂亮啊!”
……
陆青城把人送回房去洗漱了一番,换好了衣服,又牵下去吃早餐。林溪柠因为起的太晚,所以不好意思到格外乖巧。第一次不皱眉头的喝光了牛奶,吃掉了陆青城递给她的面包和煎蛋。
“时差还很困扰吗?”陆青城满意的看着林溪柠吃掉了所有东西,递过去一块餐巾。
“好些了。”林溪柠拭口,“你怎么那么精神呀,一点都不累?”
男人长腿交叠,靠着椅背“我经常出差,身体早习惯了。”一旁的仆人开始往下卸餐具,陆青城拉起林溪柠“要是不累,带你出去转转?”
好的,好的,这是极好的。
陆青城自己穿了黑色的夹克,给林溪柠裹上了一件米色风衣,还戴了条长长的围巾。
“要这样吗?”林溪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本来就小,围巾一档更娇气了。
陆青城似乎颇为满意“现在天气很凉,而且天气预报说今天晴转阴,要是起风了会很冷。”
唔,好吧!你长的帅,说什么都对。
事实证明,陆青城确实是对的。下午没了阳光以后,的确够阴冷,林溪柠把半张脸都藏在围巾里,看着男人简简单单的穿着,瓮声瓮气“你不冷吗?”
被回答,我是男人。
哦,男人不用冷的。
------题外话------
周末更的长一点~
☆、五十章丢下了她
一连几天,陆青城带着林溪柠去了白金汉宫,大英博物馆,大本钟,还去了很多很多教堂和古堡,其中圣保罗大教堂美的让林溪柠舍不得走,照片拍了一张又一张。
林溪柠生的美,这里的建筑又都颇好看,林溪柠随便一站,拍出来的都像明信片一样。陆青城从单反的镜头中看着妻子,内心无限满足,还在林溪柠家里看那些相册的时候,他就生出了连自己都不曾发现的嫉妒,嫉妒林溪柠那么青春洋溢,明媚动人的时刻都是不属于自己的,那么多灿烂的笑脸都不是对着他的,那么多景色都不是与他牵手走过的。
如今,这一切,终于都属于他,属于他的镜头,他的怀抱,他的人生。
小半个月来,他们转过了伦敦以及英国其他著名的城市,又去了瑞士和丹麦,现在他们在罗马。
两个人都不喜欢带行李,箱子里只装了几件简单的衣物,鞋子更是只有脚上那一双,可惜,显然林溪柠脚上那双在米兰买的高跟鞋,不是那么舒服。不过林溪柠是绝对不会说的,因为买这双鞋的时候,陆青城很不同意,可是她真的喜欢的要命,不给买就敢鱼死网破,破釜沉舟。陆青城难得见她这么喜欢什么到如此倔强的地步,叹着气刷了卡,一脸的不赞同。
果然吧,才穿一天就觉得不舒服了吧,虽然林溪柠没有说,但是跟在他身边的脚步并不是那么欢快,陆青城怎么可能感受不出来。
于是,带着小妻子拐进了一家商场。
与外面熙攘的街头形成反差,这个商场走动的人着实不多,偶尔碰见一两个太太,拿着精致的手包,一脸高傲。
“陆青城,这么没有人情味的商场,有什么好逛的嘛!”
陆青城看着各个门店的牌子,手闲适的抄在兜里,淡淡的回“要是人人都买的起,它就不叫奢侈品了……好好走路。”大手不由分说的一把牵住旁边晃来晃去的小女人,带她进了一家店。
林溪柠左看看右看看,为能把一双鞋子的价位定的这么高而啧啧称奇,陆青城用流利的意大利语让售货员拿过来一双小皮靴,意大利纯手工制作,小鹿皮的。
看起来干净又年轻飞扬,正适合某位小姑娘。“过来,试试这双。”
林溪柠眼前一亮,好精致的一双小皮靴,提起价签看了一眼,幽幽道“陆青城,你知道这双靴子够我吃多少三文鱼了吗?”
陆青城把她按在沙发上,伸手脱去她穿的高跟鞋,“比这双不实用的高跟鞋贵不了多少。”
长指有力,分分钟就穿好了靴子,陆青城半跪在地板上的摸样,简直不能再有魅力,怪不得女人都喜欢男人半跪着和她们求婚。她是被骗婚的,没有这种被求婚的经历,此刻这番模样,就算是补偿好了。林溪柠心里乐呵呵的被牵到镜子前,果然,这么合适,而且,舒服。
只是贵的这么离谱真的好吗?看出林溪柠还想挣扎,陆青城拿出卡交给一旁双眼放光的服务员,从背后轻轻拥住林溪柠,温和开口“你要么穿着这双靴子去和我吃饭,要么你自己光脚走回酒店。”
光脚?我之前的……鞋呢?望向刚才换鞋的地方,果然,空空如也。售货员一脸歉意又略带羡慕的微笑。
好吧,买吧买吧,反正我老公有钱,他需要一个给他败家的女人,不然他赚钱有什么意义呢?总要给他提供成就感,价值感,这样想,果然舒服多了呢!
从那个奢饰品商场出来后,林溪柠抱着男人的手臂“老公,你的衣服是不是也都是从这种地方买的呀?”
陆青城低头睨了她一眼,牵着她避过一个骑摩托的少年,“我的衣物?嗯,安许打理的,都是专门定做的,会定期空运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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