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声起,送丧阵仗,达到空前绝后的地步。
一辆辆黑色的汽车,和一架架飞机,全都进江北市。
这对江北市而言,是很震撼的。
“草,这送丧车队,太拽了。”
一个痞子青年,蹬着自行车,一脸震撼之色,吃惊道。
“话说,李建华到底是谁?江北市,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位大人物?”
其他路人,时而抬头,望向远处在天空上盘旋的飞机,时而看向前方,盯着那些豪华汽车,内心里,震撼极了。
那些车都是黑色的,在车体上,用很醒目的油漆喷涂着大字,写道:“李建华,一路走好。”
盘旋飞在天空中的飞机,拉着很长的黑白色的条幅,而在条幅上,也都无一例外的写着“李建华,一路走好。”
毋庸置疑,在这个时候,整个江北市的人,都知道,有一位叫“李建华”的人,要举办一场轰轰烈烈的葬礼。这次的葬礼,以“奢侈、豪华、张扬”等风格,极尽奢靡之风,让人震撼!
而此刻,在江北市公墓,上万响的鞭炮,几乎在同一刻被点燃。
“啪!啪!啪!”
鞭炮爆炸,震耳欲聋。
“一鞠躬!”
一位穿着笔挺西装的司仪,脸上的露出十分沉重的神色,哀默地说道。
白发青年,衣服穿的很整洁,领带打的很完美,脚上那双皮鞋,更是擦的锃亮,阳光下,甚至还会闪烁出刺眼的光芒。
这是白发青年第一次参加葬礼。
这次葬礼,是他好朋友、好兄弟的葬礼。
因此,他一定要穿的整整齐齐,让他的好兄弟风风光光的离开。
人活着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生命的可贵,等到人死后,却突然发现……哦,原来我就要死了。
叶轩站在人群最前方,他,永远都是人群中最醒目的存在!
几乎所有人,都将好奇、诧异、疑惑的眼神,投在叶轩的身体上。
人们好奇,叶轩为何没死!
这就像人们好奇,一个该死的人,为什么没死一样。
叶轩领头鞠躬,眼角处,有泪水在闪烁,凝重的神色,出现几分动容之色,十分地悲伤。
其他人,整齐划一,穿着黑色西装,在右胸口的口袋里插着一朵送丧的菊花。
菊花是黄色的,是落寞秋天,应该有的寂寞的颜色!
这些人,脸上表情,或沮丧、悲痛,或伤心、难过,但总归,没有人是在露出嘲笑。
他们跟在叶轩身后,见叶轩鞠躬,他们赶紧的鞠躬。
“二鞠躬!”
司仪再次沉声喊道。
对这位司仪而言,他是很有专业素养的,始终坚持和雇佣他的顾客保持感同身受。
葬礼时,他一定要悲伤。
当然,再多给几百块钱,他就要哭。
这就是专业!
随着葬礼进行,叶轩在三鞠躬过后,眼睛里的泪水早就决堤,不断涌出。
公墓前,人越来越多,但更多的人,是被叶轩这种豪华阵仗,给彻底地吓到了。
一场葬礼,花费百万!
直到,一道洪亮的叫喊声,陡然响起,人们才明白,这场葬礼,花费百万不过是一个开始。
数十辆鸣炮车,队伍很长,浩浩荡荡的从市区外驶进市内,又来到公墓。
鸣炮车,鸣了一路炮响,此起彼伏的轰鸣之声,将这片大地,震的轰隆作响。
“李建华,一路走好!”
鸣炮车吸引了人的注意力,很快,又有很多车队,很快,就又有车队,驶进公墓。
黑色的车体上,全部涂写着:“李建华,一路走好!”
这是送丧车,很气派,同样的,也很夸张。
叶轩站在墓碑前,在石质的墓碑上,用锋利的刀刃,刻着“李建华之墓”,这几个字是叶轩用长刀,硬生生刻上去的,苍劲有力,十分地霸道不凡。
“江东市,红姐,特来吊唁李建华。”
突地,一道厉喝声,陡然响起。
“江南市,鬼王,特来吊唁李建华。”
这时,又是一道响亮的喊声,突然响起。
那些在公墓围观之人,顿时大吃一惊。原来,这两道很气派的车队,居然是江东市、红姐,和江南市、鬼王大手笔。难怪,这一出手,就是百万巨资砸进去,只为让这次的葬礼办的风风光光。
“多谢红姐、鬼王。”
叶轩呵呵一笑,走到车队前方,盯着刚走下的红姐和鬼王二人,感激道。
“叶老大,你客气了。”
红姐莞尔一笑,没说太多,而鬼王,亦是如此,在叶轩面前,都表现着很恭敬地姿态。
他们二人,虽贵为江东市、江南市地下势力老大,但说到底,也都属于江省的势力。而早在半年多之前,叶轩就一统江省各大势力,使关系复杂、盘根错节的势力,合拢在一起,形成一股称霸江省的大势力。
因此,像红姐和鬼王,这种级别的大人物,其实只是叶轩的下属而已。
“嗯。”
叶轩稍稍点头,对红姐和鬼王,这次的表现,感到很满意。
但,令叶轩出乎意料的是,红姐接下来的动作。
只见,身姿妖娆的红姐,脸上露出几抹淡淡地笑意,旋即,却是面色猛地一沉,很严肃地说道:“砸车!”
“嗯?”
叶轩一愣,没太懂得红姐言语之间的深意。
但这时,只听“咔咔”数声,那些送丧车的车门,全部打开。从车内,走出一位位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