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如往常般平静,万物生灵仿佛都噤了声,叶婉珍的心和大地在一起咚咚震颤。
在这个没有浓雾侵袭的夜晚,她已经跪在这条必经的小路尽头等待了很久,这次,她终于没有错过。
“小……小女子愿……愿誓死效忠!”
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胆怯过的叶婉珍,面对巨大的威压第一次有些口语失常。
“你的忠心对我没有丝毫用处。”
一个暗哑而阴沉的声音传来,如同鹰头山上刮过带雪的寒风,让人冰冷徹骨。
叶婉珍却激动万分。他和她说话了,他的脚接触到她了!
“小女子愿赴汤蹈火,为您做任何事!任何事!”
黑衣人静静的盯着鞋尖挑起如同老鼠般哆嗦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仍在苦苦强撑。若是将她脖子飞刀斩断,鲜血会从横切处喷溅三尺多高。
终于,那只黑色的靴子放了下来。
“你自尽吧。”
叶婉珍一愣。
但是这男子越是冷酷绝决,叶婉珍越是兴奋!
人是贪心的,开始只是希望这辈子能再见一次,可是见到后又希望能有交集,可是交集后就结束一切归零,这是叶婉珍万万不想要的,她还想要更多。
手指再一次刺破手心,粘乎乎的鲜血涌了出来。
冷静下来的叶婉珍道:“死是小事,可是小女子一件事都没有替您做太过浪费。若您让我去杀曹达或是司徒瑾,小女子也立刻去做。”
虽然不自量力,但是黑衣人仍是来了兴趣。
“为何要杀他们二人?”
抬出青阳镇最有份量的两个人,肯定比她自己要有用。叶婉珍咬牙,一口气道。
“曹达一介酸儒,狂妄自大想异地称王,只不过依附其母才壮大,蜉蝣撼树死不足惜。而司徒瑾,手下均呼其大哥,其作风尤如悍匪,堂堂男儿,妄称青阳三杰之一,连手下的兄弟温饱都发愁,留之何用?若是我是曹达,定会剑走偏锋和螭国私下联手,一起开辟新的疆土!若我是司徒瑾,定会绑杀青阳富户乡绅,何愁财源滚滚!”
倒是有点意思了。
说的一套一套的,可见是提前精心准备的。而且知道的还不少,平时不少费心偷听。只可惜,是个傻大胆儿。
和螭国合作,没有强大的能力驾驭,不亚于引狼入室,引火烧身。而绑架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嘛,那司徒瑾宁肯饿死也不屑为之,也就剩这点气节活着了。
“曹达是巨富,司徒瑾有领军之能,无论别人对其如何垢病,也比你——有用。”
一个芥豆大小的人物忠心算得了什么,这两个人比她有价值多了。
黑衣人没有心思停留,一撩身后黑色披风,转身想走。
叶婉珍重重趴在地上磕头。
“小女子还有一位哥哥异与常人。自从大病一场醒来之后,不仅言行举止与以往颇为不同,而且有一手惊人的园艺,凡是他抚触的花木不仅能起死回生,而且生长极快,犹如花精!若您需要,小女子定会将大哥一起请来,为您效劳!”
为了能留住对方,她有些口不择言,将早就心存疑点的东西加大夸张,就连她自己越说越心惊,越说越觉得真实,反而无意中真相了……
见黑衣人停了脚步,叶婉珍大力磕头:“今上!请您吩咐!”
黑衣人不禁冷笑了两声,这个丫头真是斗胆包天,这句话喊出来,只怕这水云裳的人要死个差不多了!只不过,马屁拍的正好,倒挺受用!
“你先杀了温奕吧!”
“是!”